法律咨询热线
132-6224-002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 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
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已于2018年1月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31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18年1月16日
法释〔2018〕2号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
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2018年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第1731次会议通过,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
为正确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四条 本解释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
本解释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此前作出的相关司法解释与本解释相抵触的,以本解释为准。
上海婚姻家庭律师网
首席律师 肖海涛律师
联系电话:13918454802(可通过手机号加微信联系)
网址:http://www.lawyer1123.com
QQ:1034363264
微信账号:xiaohaitao1123
崔彬彬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上海市律师协会会员,上海勤周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有着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良好的道德品行。执业期间,在民间借贷纠纷、劳动纠纷、合同纠纷、法律顾问等领域均有大量成功办案经验。其细致、严谨的办案风格得到了委托人的充分信任和肯定。
崔彬彬律师,执业以来致力于借贷、合同、劳动等领域法律服务,已成功代理多起相关诉讼与仲裁案件。在处理债权债务纠纷、商事买卖合同纠纷等相关案件中,具有较为丰富的实战经验...[详细介绍]